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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4-03-1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人才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发布工作的通知》,为激发全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西安高质量发展,根据《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管理办法》,市科协、市人才协会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开展2024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发布工作。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已获得过“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者,不得申请。

二、申报名额和名单人数

我校科协作为推荐单位最多可申报3名人选。各学院可向校科协推荐1人。

本次进入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名单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名,并从其中择优推荐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人选。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入选质量。

(二)申报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各学院要对人选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人选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申报人选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申报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申报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脱密处理,并在书面申报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申报人选不得通过两个以上渠道参加评审。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12:0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科协(北辰楼806),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个人申报。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提交《申报人选科研诚信证明》1份(附件3),申报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2024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其中1份其他材料装订成册。申报表中人选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人选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

3.有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工作单位和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选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式1份。包括:

(1)《2024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申报表》(复印件)1份;

(2)人选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所取得学术成就和科技成果奖项的综合介绍(1500字以内)1份;

(4)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材料。

(二)电子申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kyy@chd.edu.cn,包括:

1.《2024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申报表》电子版;

2.人选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所取得学术成就和科技成果奖项的综合介绍(1500字以内)1份。

五、联系方式

科研院办公室(校科协秘书处)

联系人:雷川 陈煜

联系电话:61105172

附件1《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管理办法》

附件2《2024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申报表》

附件3《申报人选科研诚信证明》

科学研究院

校科协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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