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工:
按照教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现对我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基础课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二、专业课程及留学生课程补考由各系自行安排,涉及课程见附件2,2024年3月24日前完成补考工作。
三、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考前30分之前到指定地点领题,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现场对照《考场纪律自查表》逐项完成监考工作。
四、成绩录入要求
1.教师录入补考卷面成绩,课程补考成绩按平时成绩(含期中)和补考卷面成绩综合评定,补考合格后的成绩系统自动按60分记载,缓考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录入;
2.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理学院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