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工:
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延期考核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对我院相关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安排予以公布,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请相关教师按时参加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部分延期考核的专业课,请各系于3月11日前完成课程考试工作。
一、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应于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监考时需将监考教师姓名、考试课程名称、考试起始时间、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书写在黑板上,并在黑板上写明“考生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以作弊处理”。须查验考生证件,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坚决杜绝作弊现象发生。
举报电话:61105235,61105239
举报信箱:jwcxjk@chd.edu.cn
二、成绩录入要求
本科教务系统本次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24:00,各学院(系)应在此时间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根据《长安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要求,“教师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评阅;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成绩”,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理学院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