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全院教职工: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年第8号)》已经在信息门户中发布,现转发如下,请各位负责人一定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并请遵照执行。特别说明要求师生员工不出省,非必要不跨市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跨省跨市出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销假和审批备案手续,报备交通工具和活动轨迹。
请各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学习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通知本系教职工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交至学院办公室张老师处(电话:82334373)。
长安大学理学院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年第8号)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确保全校师生健康安全,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根据陕西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安排,现就做好“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师生出行管理。师生员工不出省,非必要不跨市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跨省跨市出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销假和审批备案手续,报备交通工具和活动轨迹。外出时要加强个人防护,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遵守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严格师生返校管理。自省外返回的教职员工(含同住亲属及校内居住的其他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回后一律居家1周健康监测,期满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返校进入教学区的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教工防控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返校进入教学区。自省外返回的学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向所在学院(系)提出返校申请,所在学院(系)审核后提交学生防控组审批;学生返校后不进宿舍,实行闭环管理,由学生防控组安排在校内隔离观察场所封控一周,在第1、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返校后出发地变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的师生,立即校内隔离管控,并及时上报行程信息并配合做好风险排查。对假期内家中有省外旅居史共同居住人员的师生员工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三、持续做好健康监测。各单位要引导师生员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加强自己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须及时向学校和社区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假期活动轨迹,做到离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四、切实做好门禁管理。放假期间,要坚决做到守好门、管住人,校外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提供生活物资保障的人和车辆进入校园时要相对固定,实行报备制,谁审批谁负责。所有入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核验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码。
五、加强卫生管理和活动管理。放假期间,要继续落实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定期消杀制度,保证教学场所、实验室、宿舍、食堂、楼梯、楼道明亮通风、干净整洁。对所有快递包裹实行“先消毒、再投放”,并对货架、分拣设备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洁和消毒。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确需举办的,按规定做好报批,并制定防疫方案。不得邀请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线下活动。
六、做好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各单位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注重师生关切,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尤其要关心爱护一线防疫人员和存在实际困难的师生,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校园后勤服务,充分保障留校师生“吃、住、学、用、医”等各方面需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七、坚决夯实防控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坚持自觉主动,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要加强通知精神的宣传解读,确保每名师生了解、理解有关要求并积极配合落实。要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等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手机和值班电话保持畅通,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4月29日下午就疫情防控关键环节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61105088(北校区)
校医院24 小时值班电话:61105120(北校区)、13572005032(南校区)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1105110(北校区) 、82338110(南校区)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