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理学院办学历史始于1960年,2002年4月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基础课部、西安工程学院数理系、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基础科学系合并组建而成。专业和学科聚焦学校主干领域,主动面向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和城乡建设三大行业,致力于用数学、力学的语言和方法解决问题。为我校交通运输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
根据长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25〕158号)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为硕博连读类型,面向本校硕士二年级研究生;第二批次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普通招考考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术博士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
081400 |
土木工程 |
01计算结构力学 |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和扎实科研能力。
(二)硕博连读
1.满足所有“(一)基本条件”;
2.硕士研究生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普通招考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需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为其指导教师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4)获得校级及以上(含全国行业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入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
4.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75分或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第一)发表SCI或EI检索(含持有录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论文;
(3)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其他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
5.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不接收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申请。
三、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面向本校硕士二年级研究生,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5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加入QQ群726662139,将备注改为姓名+报考方式+第一批次。
第二批次面向报考硕博连读以及普通招考考生,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以及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5.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在读硕士考生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在读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在读证明材料);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硕士学位论文;
9.导师同意接收函;
10.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5日报名结束前向学院提交以上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申请材料请按照纸质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按照顺序整理成册,并做封面列出材料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纸质版用长尾夹夹起,放在文件袋中,文件袋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电子版发送至928890714@qq.com。联系人:敖老师,029-82335302。
五、资格审查
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的资格由学院组织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如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考核
学院组织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面试考核,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面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一律不予录取。
1.硕博连读
复试综合成绩按照学位课平均成绩(满分100分,占60%)及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位课成绩*0.6+复试成绩*0.4),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2.普通招考
(1)学院组织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材料进行评议,给出成绩。材料评议成绩由学习经历(含学业成绩)、科研情况、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推荐信构成;
(2)学院组织学科专业考核小组进行复试,复试包括对考生思想道德品质、外国语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规范并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由外国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能力综合考查成绩构成;
(3)考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综合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构成;
(4)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察结果、申请材料、体检结果,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录取名单。
(一)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除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三)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1.回避制度
博士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博士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博士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读博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监督及投诉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考生对博士招生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申诉、举报,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反映。
电话:029-82335302
邮箱:928890714@qq.com
3.其他未尽事宜以当年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长安大学理学院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