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工:
本学期考试周为第20周(7月8日--7月12日), 现将考试周考试安排予以公布,具体安排见附件。为严肃考风考纪,请监考教师注意考试相关要求:
1.主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2.监考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清点试卷,开考前要宣读《考场规则》。
3.开考30分钟后填写《长安大学考场记录表》,并对照试题袋中《考场纪律自查表》逐项完成
监考检查工作。考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还需如实填写《考生作弊情况登记表》。
3.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考生注意答卷时间。
4.考生凭有效证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监考教师安排顺序就座。
5.考生不得自带稿纸,除考试规定要求外,桌面及桌斗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资料。
6.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7.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黑板上公布监考教师姓名、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61105239、61105235、83135083电子邮箱:jwcxjk@chd.edu.cn
8.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做到:不吸烟;不谈笑;不阅读书刊报纸;不接打电话与玩弄手机。
2024年6月28日
理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