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工:
按照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现对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基础课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二、专业课程及留学生课程补考由各系自行安排,涉及课程见附件2,9月24日前完成补考工作。
三、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考前30分之前到指定地点领题,并确认在领取试题时同时领取《考场纪律自查表》,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现场对照《考场纪律自查表》逐项完成监考工作。
2.对于持有缓考、补修、降级、试读、延长学习年限证明的学生,或持有由学院出具并盖有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公章证明的学生,监考教师需允许其考试,并做好相关记录。
理学院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