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和《长安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复试办法的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学力
副组长:马建敏
成员:闫永刚、屈颖、张太雷、邓庆田
秘书:敖文昊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表一),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表一:理学院招生专业及最低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时间和方式
1. 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3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基础楼3楼理学院306会议室
考生携带材料:见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2. 复试时间: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详见表二:
表二:各专业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分组安排和考试地点请关注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QQ群(297057203),入群后请修改昵称为: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
3.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以《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详见附件2《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四、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时收取考生相关资料(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除政审表、体检表需提交原件外,其它材料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五、关于调剂
我院2023年各专业不接受调剂。
六、其他
复试其它事宜依据《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复试通知》相关规定执行https://yzb.chd.edu.cn/2023/0319/c2769a227768/page.htm。
联系人:敖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5302
长安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