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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于:2022-09-06 浏览:

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2022年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加强2022年“三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作风建设政治责任

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增强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中央“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带头严守纪律,也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要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陕西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开通报(见附件),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明确纪律要求,增强廉洁从业政治自觉

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以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使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树牢底线意识,明确纪律要求,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要积极倡导学生(含2022级新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尊师重教的社会新风尚。坚决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带彩娱乐、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工作统筹,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近期,省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可能性增加。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模范作用,带头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教育引导教职工及同住家属、亲朋好友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安排,理解并支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期教学科研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氛围

“三节”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围绕重要环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问题严查快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以良好作风建设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2022年7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434起

附件2: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纪委办/监察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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