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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04-02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清明节和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放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从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积极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务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毒和防意外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机房、施工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安全,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锅炉房、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完好,消防车通道、楼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及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是否停放电动自行车。仔细排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三、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利用室内外电子屏幕等宣传方式对师生员工开展以预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流行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人身侵害、拥挤踩踏、溺水、网络安全、网络诈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要特别强调师生注意车辆交通和旅途安全;放假期间学生不到偏僻危险地方游玩,不在外过夜留宿;不私自组织外出旅游;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邪教、传销及危险娱乐活动等,防范传销、中奖、掉包、信用卡等各类诈骗情况,要突出强调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和假期旅游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能力,严防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和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所看楼房的门窗、用电等安全,密切注意进出楼人员,认真盘查陌生人和可疑人员,做好值班记录,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发现案情及时报警。各单位对所有用电设备,除特殊用途外,都要切断电源,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教职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天然气和水阀,对贵重物品做好防护措施,做好家庭安全防范。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排班备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全力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要按照学校有关信息报送规定,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越级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61105110(北校区)

82338110(南校区南、北院)

82339110(南校区东院)

82339110(南校区西院)

保卫处

2022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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