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陕西高校第十一次大学生
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
为激发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数学科学素质,通过竞赛发挥学生的创造能力,提高大学数学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改革,并发现和选拔优秀尖子人才,为他们脱颖而出提供机会,经陕西省大学数学教学委员会2017年元月3日全体委员会议提议,定于2017年9月举行陕西省高校第十一次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与竞赛命题组
1.拟由陕西省大学数学教学委员会全体委员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由教学委员会正、副主任组成组委会领导小组。由组委会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2.由组委会各成员负责与所在院校联系,在院校教学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各院校竞赛领导小组,会同院校教学管理部门具体组织竞赛事务。
3.聘请若干名专家成立竞赛命题组,负责竞赛的命题工作。
二. 参赛对象与竞赛内容
1.参赛对象:全省高等院校的大学本科各年级、各专业的在校大学生。
2.竞赛内容:以“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数学考试大纲”数学(一)的高等数学部分为准(不含线性代数和概率统计)。
竞赛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答卷时间为3小时。
三.报名、竞赛方式与时间安排
1.以学校为单位,学生按自愿原则报名。各院校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6日(工作日的16:00-18:00)将参赛人数连同报名费、资料费报送竞赛组委会(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毅字楼222室,电话:029-88491574,《高等数学研究》编辑部:王老师)。
2.竞赛时间拟安排在2017年9月9日(周六)上午9:00至12:00,全省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要求,由各院校自行组织进行,各院校组委会委员于9月8日到组委会领取竞赛试卷,并对所领试卷的赛前保密负责。
四.阅卷与评奖
1.竞赛试题由竞赛命题组提供统一的评分标准。各院校自行组织评阅本校竞赛答卷,选拔出竞赛优胜者,人数不超过该校参加竞赛学生总数的10%,并于9月16日前将各校竞赛优胜者试卷(前4%)及名单(前10%,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竞赛组委会 (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毅字楼222室。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420信箱,《高等数学研究》编辑部,邮编:710072,Email发至:gdsxyj@126.com),由竞赛组委会评定获奖名单。
2.在竞赛优胜者中产生特等奖、一、二等奖若干名,以陕西省数学会与陕西省大学数学教学委员会的名义,给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建议各院校对获奖学生酌情采取其它的奖励措施。
五.竞赛经费
每名参赛者交报名费、资料费25元,用于竞赛工作基本需要,包括印制竞赛资料和试卷,命题及组织监考、阅卷,印制奖状及其它有关竞赛的必要开支。
陕西省大学数学教学委员会
陕西省第十一次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组委会